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开始施行 中小学应开设阅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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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被列入阅读促进的重点人群,要求中小学校加强书香校园文化建设,开设必要的阅读课程,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阅读活动。
制定未成年人阅读促进计划
为了推动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条例》从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等多方面进行了完整的制度设计,其中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未成年人阅读促进计划、实施方案和阅读分类指导目录。
对于中小学校而言,《条例》提出应当加强书香校园文化建设,完善校园阅读设施,鼓励教师开展阅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培训,开设必要的阅读课程,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阅读活动。
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则要根据未成年人特点提供阅读资源,开设阅读专区和开展阅读指导培训,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的阅读环境。
在鼓励家长创造阅读条件方面,条例也有安排,提出教育主管部门要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阅读引导服务,鼓励和支持开展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活动。
每年8月为广东全民阅读月
《条例》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全民阅读的实招硬招。比如将全省开展“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提出每年4月23日为广东全民阅读日,每年8月为广东全民阅读月。每年定期举办“南国书香节”,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举办“南国书香节”分会场活动。
市民借阅图书将更为便捷。按照《条例》要求,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借阅服务,逐步实现与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图书馆、全民阅读服务设施之间图书的通借通还,数字资源与本行政区域内其他阅读设备终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而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保障公众的阅读需求。
加强扶持实体书店
根据《条例》的立法用意,今后全民阅读工程将成为各地的基本公共服务,由县级以上政府将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各类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支持和保障设施正常运营和服务。全民阅读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近年来实体书店运营面临一定困难。对此,《条例》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实体书店的扶持,鼓励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模式、多业态融合发展。
按照《条例》规定,我省还将建立阅读推广人队伍,组织开展面向各类读者群体的专业阅读辅导和推广服务。同时建立阅读推广人队伍信息库,为阅读推广人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大阅读阵地积极响应
《条例》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法律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推进全民阅读活动的深入开展。“百馆荐书、全城共读”“21天阅读挑战”“公共图书馆广佛通”“少儿阅读嘉年华”……从《条例》的审议通过到正式实行,全省各大图书馆、出版方以及购书中心等作为“全民阅读”的重要阵地,回应《条例》精神,开展了丰富多样且有针对性的阅读活动。
针对《条例》提出“要顺应数字阅读的趋势,推广网络阅读、电子阅读和电视阅读等数字阅读方式”,各大阅读主阵地也在推进数字阅读给出了各自的答案:广州图书馆鉴于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在公众中广泛使用,该馆积极利用微信等平台推进数字阅读,目前微信公众号上总共接入21个数据库;在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可以在电子阅览室和分布在全馆的38台触屏机使用数字资源,现总共有19个数字资源可以线上使用;除此之外,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还利用VR、MR等新科技手段推广科普知识,用新媒体技术制作“为你读绘本”音视频资源,激发幼儿阅读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