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云安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云安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10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年评议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的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小组的调查报告,并对4个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11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等4个单位被评为满意单位。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