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出台《广东省审计机关实施绩效审计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 2019-06-28 11:23 来源 : 云安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 11354次字号:

为加强政府绩效审计,提升政府绩效管理水平,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广东省审计厅出台了《广东省审计机关实施绩效审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绩效审计的概念、内涵、目标和实施程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办法》提出在审计立项上推动绩效。要紧扣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紧密联系当前的社会环境综合考虑,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环境保护等有较大影响、资金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政策措施、专项资金作为绩效审计项目,充分论证开展绩效审计的可行性,综合研究确定年度绩效审计计划。《办法》要求3年内涉及绩效审计的项目占审计机关全年审计项目的比例应不低于30%,确保逐步将绩效理念贯穿到每个审计项目。

《办法》明确在审计内容上关注绩效。重点关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和使用方面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实施情况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要紧紧围绕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升政府绩效管理水平,有效配置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等目标,合理确定绩效审计重点。

《办法》强调在审计评价上突出绩效。要按照选取的评价标准分别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环境性等方面指标对审计证据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和检查,从总体上发表审计评价意见。除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明确的绩效评价标准开展评价外,还要运用行业标准、被审计单位目标标准或引用专家意见开展绩效审计评价,强调应当选择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先进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作为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办法》推动在审计建议上反映绩效。要基于评价标准,围绕审计发现的绩效方面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建议,推动完善公共政策,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切实发挥审计促进提升管理效能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参谋助手作用。同时,《办法》强化了审计结果质量管理,对审计报告要素格式、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落实均提出明确要求。

《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全省审计机关实施绩效审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实务操作指引,同时对推动我省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和责任机制,提高政府部门绩效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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