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联发化工有限公司硫酸稀释及分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18-12-26 10:29 来源 :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6649次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联发化工有限公司硫酸稀释及分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122620191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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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联发化工有限公司硫酸稀释及分装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联发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冬城管理区

(坐标 E112°078.1″,N23°117.3″)

环评机构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厂用地范围内原三万吨精制硫酸项目的用地,充分利用化工厂企业原三万吨精制硫酸项目的车间及储罐设备,同时新增石墨块式冷却器等设备,进行浓硫酸和超纯水的混合稀释生产,形成年分装生产30000吨稀硫酸能力。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7060m2,建筑面积2440m2,主要生产多种浓度硫酸稀释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储存、混合冷却和分装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本次无组织硫酸雾计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指南》(第二版)无组织排放源强的确定方法估算法来确定,无组织废气产生量约为原料的0.1‰0.4‰,本次按照0.4‰计。

本项目98%浓度浓硫酸年使用量为15000t,无组织废气产生量按照0.4‰计,经计算无组织硫酸雾产生量约为6t/a

本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SCREEN3对其进行预测,项目年工作基数约3960小时,则硫酸雾排放速率约为0.075kg/h。根据大气估算模式计算,以项目所在的厂房作为一个面源,长度约155m,宽度约45m,高度约10m,则项目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厂房边界289m处,浓度为0.0175mg/m3,满足无组织硫酸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 )表8中企业边界硫酸雾任何1h平均浓度执行监控浓度限值:0.3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营运期需要员工10人。项目全年工作330天,单班工作制。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用水系数取0.06t/d·人,排水系数取0.054t/d·人。经计算,年生活用水量为198m3,废水产生量为178.2m3。厂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地埋式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至厂区绿化用水,对周边水体影响不大。

2、生产污水

本项目的不同产品划分使用不同的包装桶,同一种包装桶分装同一种产品情况下,不需要清洗。同时,本项目运营期罐装区域产生的跑、冒、滴、漏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到污水池后通过管道打回生产系统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

项目主要通过新增改造部分设备和管道,修复完善厂区水沟、地坪及收集池,废水资源化利用等措施实现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零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所产生的,主要产生噪声设备为循环泵及冷却器,源强约为7080dB(A)

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座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区周围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职工日常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照0.5kg/人·d计,本项目定员10人,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5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企业须对生活垃圾也要设置防雨淋垃圾桶储装,做到每日一清,以免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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