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安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9月11日在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上
云安区审计局局长 刘 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坚持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的揭露查处,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为目标,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云安区财政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公共投资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发挥了审计决策参谋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执行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调整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得到加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得到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增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严防截留挪用、铺张浪费等现象;对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1665万元进行了盘活处理,并将区教育局等单位的存量资金860.75万元回收国库统筹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体制改革,落实政策措施。通过制定“五大举措”,实施“十大行动计划”,坚定不移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以改革的新突破、新成效,为群众和企业带来更多新红利,提升获得感,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2017年全区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减收275万元;取消政府性基金收费2项,减收990万元;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减收1080万元。
——化解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根据省市要求,按时按质做好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的调查摸底及上报工作,以此作为对债务风险监测和落实化解防控工作成效的评估因素,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17年度共化解政府债务4638.83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组织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7年度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5136.19万元、总支出150469.7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4666.4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597万元、总支出1358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41790.08万元、总支出35719.2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070.85万元,年底滚存结余93974.5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2017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政运行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问题。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未细化,未将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对上级提前下达的“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017年度成品油价格补贴”等转移支付资金编制年度预算。
2.预算执行管理问题。一是无预算拨付区国资办富安公司投资款、泓凯公司注册资本金等项目资金、区安发公司道路建设工作经费;二是超预算拨付区地税局“税收征收经费”。
3.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一是将应拨未拨中央、省、市和区本级预算内专项资金挪用于日常财政周转;二是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挤占医疗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
4.财政预算支出问题。一是虚列财政支出,包括违规列支暂存、列收列支中央教育经费未实现支出;二是将拨付区地税局等13个单位的支出转列挂账,虚减财政支出。
5.民生资金管理问题
一是滞拨财政资金。区财政局滞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中央教育专项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奖补资金等;各财政所滞拨精准扶(脱)贫资金。
二是村、镇和区水务局有关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13名不符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条件的人员领取了扶持补助资金。
6.非税收入管理问题
一是滞留应缴非税收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2017年末结余款在专户存放超过10个工作日;区国资办未及时上缴公车拍卖款;区公路局滞留土地和房屋租金收入。
二是缓收非税收入。市国土规划局云安分局缓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区公路局缓收场地租金。
7.财政综合管理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区财政局未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农业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款、中央教育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款进行盘活处理。
二是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经费。区财政局向云浮海关拨付“事业发展(海关协管员)经费”、向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拨付“人员补助”。
三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总预算会计账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上年增长23.94% ,“其他应付款”余额比上年增长48.09%;区财政局资金监督管理中心专账大部分往来款项已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农业局和区卫计局2017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抽查了区卫计局下属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妇幼计生中心”)、六都卫生院和石城卫生院等3个事业单位。审计结果表明,上述2个部门及3个下属事业单位能较好地履行单位职责,部门预算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编制问题。2个部门未将上年结余资金编入2017年度的部门预算,也没有在编制的部门预算中对上年度结余资金情况予以说明;区卫计局未将下属单位的医疗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代编代报下属单位预算;区农业局未编制固定资产采购预算。
2.“三公”经费管理问题。一是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区农业局超预算支出车辆运行费用;区卫计局未严格登记和公示公务用车的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未对公务用车进行定点维修,未实行单车核算等;区农业局违规使用现金支付车辆运行维护费。二是公务接待方面,区农业局的公务接待支出没有派出单位公函及接待清单等;区农业局违规使用现金支付业务接待费。
3.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区卫计局滞留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精神专科机构建设及人员培训项目建设资金;2家卫生院工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4.区卫计局违规发放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卫计局已对违规发放的奖金进行了清退处理。
5.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妇幼计生中心少征非税收入;2家卫生院坐支非税收入。审计指出问题后,妇幼计生中心已全额补收了少征的非税收入。
6.政府采购管理问题。2个部门的货物(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妇幼计生中心、2个卫生院未通过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
7.内控管理问题。区卫计局工作餐费、食品等费用支出未附用餐人员名单和人数、消费清单等;石城卫生院不相容职务未分离。
(三)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六都镇2012年3月至2017年2月、高村镇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2个镇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三公”经费管理问题。公务用车管理方面,高村镇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2个镇未严格登记和公示公务用车的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未实行单车核算等;2个镇违规使用现金支付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方面,2个镇的公务接待支出没有派出单位公函及接待清单等;高村镇违规使用现金支付业务接待费。
2.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六都镇滞留河道“两清”专项整治经费、自然灾害补助资金;高村镇挪用加油站项目土地收储资金、“生活垃圾长效机制奖”资金、小河流“两清”经费;高村镇支付公路建设等工程项目资金时,未按规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3.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六都镇滞留非税收入;2个镇隐瞒非税收入。审计指出问题后,六都镇已于2017年12月将隐瞒、滞留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4.2个镇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
5.2个镇的货物(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
6.2个镇的工作餐费、食品等费用支出未附用餐人员名单和人数、消费清单等。
7.2个镇支付工程款、垃圾清运承包款等,均未按规定取得正式发票记账。
8.资产管理问题。高村镇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高村镇存在账外资产。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对2017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去杠杆”“去库存”行动计划、支持实体经济“新十条”、“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推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截至2018年7月底,国有“僵尸企业”区信安旅行社“出清”和“脱困”任务尚未完成。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方面。区财政局滞拨专项资金;区经信局4个省级科技课题项目未进行结题验收。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已在2017年8月前将相关专项资金全部划拨;区经信局已组织相关单位完善好验收资料并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结题申请。
(三)“去杠杆”“去库存”行动计划推进情况方面。区2017年专项债务余额突破市财政局核定限额;区粮食储备中心通过为纲粮食购销公司违规融资举借政府性债务用于镇安粮库建设;政府债务置换债券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置换;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未按规定公开;区政府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和化债计划未出台。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了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区政府于2018年5月16日出台了《云浮市云安区关于做好置换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相关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四)支持实体经济“新十条”落实情况方面。区未及时出台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2017年部分企业未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红利。
(五)“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方面。部分区直部门未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展滞后,部分任务项未按要求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和方案,“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府服务模式未按规定在2017年10月底前实现。审计指出问题后,全区的“放管服”改革进展加快,被抽查单位的权责清单已全部在网上公开,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套政策文件和方案已于2018年8月出台。
三、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对云硫大道、六都镇(3个片区)和石城镇的高标准农田、石牛河和黄沙河治理、镇安粮库改造等7个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7个工程项目基本能按施工合同、投标文件以及有关建筑工程结算文件的规定计算工程结算造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工程存在现场签证工程量多计、重计以及部分套价不够准确等现象,造成工程结算多计工程造价等。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情况。
对区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以来,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不断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监测,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2016年脱贫成效完成情况方面。一是被认定已脱贫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9人未纳入低保、五保政策性兜底。二是有32名被认定的已脱贫人口未参加2017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2.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扶贫资金使用率低,至2017年9月底,云安区各级扶贫资金结存率达64.41%,资金大量结存未能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3.扶贫项目方面。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拨付缓慢,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申请划拨云浮市烨电正玺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云安区绿创新能源科技公司的部分光伏发电项目资金。
4.“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一是1户不符合条件已被剔除的非贫困户建房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二是3户一般贫困户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造成多发放补助资金;三是15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2016至2018年危房改造计划。
5.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南海区扶持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和区财政贴息资金未落实;二是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展缓慢。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扶贫办已将被认定已脱贫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9人纳入低保、五保;正会同相关部门对冒领、多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进行整改。扶持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和贴息资金已于2018年3月份全部落实到位。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二)2016年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审计情况。
对区2016年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分配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区民政局未按规定编制2016年度本级福彩公益金支出计划。
2.福彩公益金库存量过大,未能发挥使用效益。
(三)2016至2017年度医疗卫生专项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区2016至2017年度医疗卫生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3个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专项资金基本能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六都镇卫生院挤占项目资金用于日常业务支出;区财政局未能将上级补助资金在30日内拨付到资金使用单位;区卫计局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未实行专账管理和独立核算,未建立收支台账。
2.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方面。区卫计局未按规定于2017年底前推进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项目建设、2016及2017年度均未完成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任务,造成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未按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项目方面。区卫计局未及时申请拨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部分单位对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进行了清退处理;加快了项目资金的拨付进度;同时,相关单位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内部管理。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保障重点支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和税收政策性减收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收支矛盾,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积极培植税源,加强资金统筹调度,在保工资、保运转情况下,量入为出,优先安排资金用于推进改革、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项目支出,确保全区经济正常运转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二)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力。全面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增强“三公”经费等公共支出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加快存量资金的盘活和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减少资金沉淀,促进财政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严格财经法纪,强化整改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严格落实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整改主体责任,严肃整改问责,切实将防控问题发生和整改堵塞漏洞与推动改革发展、强化内部管理有机结合,实行标本兼治,防范重大问题屡查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