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措并举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发布时间 : 2018-01-24 15:12 来源 : 中国机构编制网 浏览次数 : 21111次字号:

    2017年以来,福建省“放管服”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
  一是提高减权放权的针对性。省级取消59项行政许可事项,3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18项证明材料,调整规范4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省级54个部门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共梳理权责事项14类6695项,市、县同时推进权责清单融合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编办支持,将该省自贸试验区全域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下放漳州市实施省级经济管理权限30项,支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试点。根据基层亟需,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1项。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纵向清单”编制,实现同一系统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子项、分类等统一规范。
  二是创新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减权放权监管责任清单,对2013年以来省级取消、下放的424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监管职责、承担责任等,切实解决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和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健全完善“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34个省直部门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涉及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300多个事项。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归集公示涉企信息6700余万条,对失信企业在获得贷款、土地出让、招投标等13个方面进行限制或禁入。20个省直部门制定“三集中”行政审批改革方案,16个省直单位设立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构建“审监分离、批管并重”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在厦门翔安区、漳州南靖县和平和县、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5个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完成11家省直单位和平潭、莆田等地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事项流程审核工作。
  三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累计公布3批次共2725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项目,基本达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80%。各级各部门提出200多项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措施,得到企业和群众广泛认可。每季度公布省直部门“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共公布417项。深化行政许可标准化改革,省政府专门印发《福建省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操作指南,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评价等6方面提出要求,明确34项项目标准、75项操作规范,让企业和群众轻松办成事、办好事。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各类繁琐证明、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省级精减证明证照及申报材料251项,市级平均精简1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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