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7-10-31 09:03 来源 : 云安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 61324次字号:

云安区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98在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云安区审计局局长  刘 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云安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坚持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的揭露查处,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为目标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区直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都杨镇委书记镇长任期经济责任、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情况,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云安区本级预算执行良好,基本完成了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并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调整的年度预算任务。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反映,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882万元,支出144,527万元,年终结余8,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619万元,支出15,597万元,年终结余2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24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72,495万元,可支配收入为117,741万元,支出29,838万元,年终结余87,903万元。

——强化收入征管,财政资金平稳运行。通过优化财税沟通机制,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基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提高非税收入质量。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5,2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79%

——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作、保民生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支出;按照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严控“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对2013年前的部分财政存量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盘活处理,并将区地税局和区财政水利建设资金专户等存量资金1,235万元回收国库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财力倾斜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区级财政科学调配财政资金,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落实财政涉农惠农补贴政策,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建设,推进2016年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落实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区级配套资金,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教科文事业发展的需求,加大城乡医疗卫生投入。

——深化改革创新,健全财政运行机制。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网络专线升级改造;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工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核定和差额补助、医疗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就业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按时核拨资金;加大力度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本级财政部门切实采取措施,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缓解财政资金压力,科学、合理调配财政资金,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全力改善民生,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重点领域支出,较好地发挥了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本级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未独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编制全区汇总的政府采购预算。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够细化。三是存在违规列支暂存和列收列支中央和省教育经费未实现支出,造成虚列支出的现象。四是将一般预算支出转列挂账和预拨有关单位经费未转列支出,造成虚减财政支出的现象。五是挪用中央、省、市和区本级预算内专项资金用于日常财政周转。六是无预算、超预算拨款。

(二)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按未按规定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教育资金、农业专项资金进行盘活处理。二是未及时清理出借财政资金。三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大量环境整治、治染保洁、节能减排、水利建设、扶贫等专项资金滞留在国库或财政专户。四是中央预算内投资过硫酸铵生产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进度缓慢。五是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六是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管理不规范,德源供水公司滞留、少征收污水处理费收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坐支非税收入

(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问题

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使用置换债券资金、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

(四)其他财政收支的问题

    一是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历年收取的生态环境保证金未缴财政专户。二是教育收费收入未按规定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财政局2016年度、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2015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2个部门能较好地履行职责,部门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区财政局未将上年结余编入2016年的部门预算,也没有在编制的部门预算中对上年结余资金情况予以说明。

二是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三是2个部门违反有关规定发放奖金、津补贴。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正在对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进行清退处理。四是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五是区财政局截留应当拨付给下属单位的财政资金。六是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截留非税收入。七是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八是区财政局未按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九是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十是“三公”经费管理不够规范,2个部门的接待费支出未附来访单位公函,没有填写接待清单等,支出手续不够完备,用车制度不够健全,执行制度不到位;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6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我区精准扶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及“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推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政策措施出台慢。截至2016年底,我区还未出台推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补短板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项目推进缓慢。国有“僵尸企业”信安旅行社出清和脱困任务尚未完成;园区的产业发展、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尚未完善;云安区农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部分补短板的软硬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进展较慢。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10个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涉及资金13,027.1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工程项目存在签证工程量多计、重计;材料价偏高;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实际完成内容与立项内容差异较大;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擅自施工;施工单位存在未按照工程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以及部分套价不够准确等情况。审计核减工程投资金额1,013.39万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金叶公司、胜日路灯公司、腾安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20152016年度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家国有企业基本能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各年度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按规定执行国家的薪酬制度。3家企业的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未经其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区金叶公司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二)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3家企业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审计指出问题后,3家企业正在对上述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进行清退处理。

(三)发放津贴、奖金手续不完备。3家企业发放高温津贴手续不完备;区胜日路灯公司发放安全生产奖励金手续不完备。

(四)内控制度不完善。区金叶公司购进商品手续不完善;区胜日路灯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货盘点清查制度不健全,采购业务管理不规范;区腾安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项费用支出。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组织对都杨镇原党委书记莫伍科、原镇长苏启勇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同步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任职期间,能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区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安排,带动都杨镇各项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完成上级下达有关目标任务方面:未能完成制定的补充耕地整改任务。

(二)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方面:违规发放相关补贴;公务接待费、工作餐费、车辆运行费、购买食品支出等费用开支不符合有关法规规定;有 2项工程提供不真实的审计资料。

(三)重大经济决策方面: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和支出未能按规定经镇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非税收入没有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现金签领方式列支计生工作经费;干部的借款存在随意性;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出租国有资产未向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存在账外资产。

(五)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方面: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有13项工程结算未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有2项工程合同管理混乱;个别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等手续就开工建设。

(六)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方面:个别征地拆迁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七、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云安区2011年至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拨付、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云安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云浮市贯彻落实<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目标完成情况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十二五”以来,云安区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各项措施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辖区内饮用水源地、地表水水质得到一定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环保部门监测能力不足。云安区环境监测站仅能独立完成9项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与有关要求相比,缺少15个项目的监测能力,环保部门未能全面、科学地掌握全区的水污染状况。

(二)有4个项目违规采用BT模式融资。

(三)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率低。云安区2011-2015年期间共有水污染防治项目34个,资金使用率仅41.95%云安县高村镇新坪路水源水质保护工程项目等14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四)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有4个项目建设手续不规范;有2个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实际完成内容与立项内容差异较大;有2个项目建成未及时组织验收,未及时发挥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报告中的整改情况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部门、单位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区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由于区财政收入规模不大,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还比较突出,建议区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缓解收支矛盾,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积极培植税源。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努力提高财政收入的总量和质量。

(二)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全面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要建章立制、明确标准和依据,落实管理责任和权限,增强年初预算编制的约束力。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的力度,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及发挥效益,避免资金沉淀。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作的前提下,量入为出,优先安排资金用于推进改革、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项目支出。

(三)继续加强制度管理。一是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广东省的实施意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不良现象,有效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规范工程建设的各项手续,降低工程成本。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加快出台地方政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的拨付进度,推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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