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分户(立户)

发布时间 : 2017-12-20 11:15 来源 :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16697次字号:

申请分户(立户)

所需材料:

申请人书面报告

原《户口簿》

新家庭的成员名单或房产证明

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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