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姓名
发布时间 : 2017-12-20 11:00 来源 :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17630次 【字号: 大中小】
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注意:原则上,在居民领取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
变更姓名的正当理由通常是指:
①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
②僧人、尼姑、道士等还俗,法名改为俗名
③姓名中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字等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