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港澳臺居民、華僑)在雲浮定居
发布时间 : 2017-04-27 09:24 来源 :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13626次 【字号: 大中小】
所需資料:
①本人遞交的申請報告
②外國人、外籍華人、無國籍人士入籍的,請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復籍證書》
③華僑需出示《華僑回國定居證》
④台灣居民需出示《台灣居民定居證》
⑤港澳同胞需先到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辦理戶口通知書》或《批准定居通知書》
辦理地點:戶口遷入地公安派出所
資費標準:免費
辦理期限: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