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
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我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5年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从2016年起将统一通过云浮市云安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实行网上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范围
凡在2015年10月31日前经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2015年年度检查。
二、年检的时间和程序
参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16年6月25日前完成2015年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网上填报工作。
(一)网上填报:2016年3月15日至6月25日,登录云浮市云安区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yfya.npo.gdnpo.gov.cn/),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按步骤点击“年度检查”-“申请”-“申请办理”,如实依序按系统提示进行年度报告书的填写并保存提交。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扫描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填报相关内容。财务会计报告要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年检内容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变动、履行登记手续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以及承接政府职能、委托事项、购买服务项目、组织开展论坛、参与国际组织活动、接受境内外资助等重要事项披露。
网上提交后业务状态显示为“已提交”,请等待年检结论;业务状态显示为“退回补正”,请按照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修改,应当在5日内予以补正并重新提交;业务状态显示为“审批通过”,可查看年度检查结论。
网上填报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5日,民办非企业应按时填报,逾期年检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受理。因逾期未能网上填报提交造成不能年检的后果由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应认真填写,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承担。
(二)纸质材料报送。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批通过后,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准备齐全后(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首页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鉴、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及其他相关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消防检查合格的相关材料等)连同《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于2016年6月30 日前送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办理。
三、年检的审查形式和结论
我局可以根据2015年年检工作需要,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可以对有重大财务问题的主动开展财务审计;可以要求公开年检相关信息;可以实地抽查年检材料所涉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结论分“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
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我局将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凡不按规定年检的,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表格下载。《年度工作报告书》可从云浮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http://yunfu.gdnpo.jmeii.com/,点击表格下载,选“民办非企业”点击后可找到年度工作报告书下载),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书需用A4纸双面打印,签名处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鉴。
(二)登录系统。2015年12月以前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账号为“yfyast+证号”,密码:111111,密码可修改。今后所有业务均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办理,请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妥善保管和记住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建议修改),落实专人负责并填报联系人信息。
(三)问题咨询。在年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8638775/13411770821。
联系人:李志华
电子邮箱:yamzj@163.com
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