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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15-09-06 09:51
来源 : 云安区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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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6)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已全部办复,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24件(包括议案转建议3件),其中: 政府方面4件,占16.67%;经交方面7件,占29.17%;农林水方面2件,占8.33%;宣教方面8件,占33.33%;财贸方面1,4.17%;建设方面1件,占4.17%;其他方面1件,占4.17%。为做好2014年度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区委办和区府办于201451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云安县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和政协云安县五届四次会议提案(来信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云县委办发电〔201416),将2014年“两会”建议、提案全部交由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等有关单位负责承办。24件建议,其中代表所提出建议被采纳或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0件,占总数的83.3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4件,占总数的16.67%。对办理结果全部为满意或基本满意,即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之后,区人民政府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程参与,重点督办,并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人民政府各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24件建议全部办复完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办理责任

区政府领导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十分重视,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区委办和区府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云安县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和政协云安县五届四次会议提案(来信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办理工作要做到“责任、措施、质量”三到位,要求各承办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广东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规定把建议办理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二)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办理合力

    为确保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都能及时按质办理到位,区政府要求区法制局对承办单位办理建议的工作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工作。在狠抓办理工作基础建设的同时,区法制局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领导下,踏实履行综合协调的职责,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和反馈办理过程中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主动做好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与承办单位合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以提高办理质量。具体做法有:1.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使一些综合性、复杂性的建议,在分办前先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充分沟通,确保分办工作有的放矢,准确到位;2.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区政府办公室“穿针引线”的主导作用,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探讨解决途径,以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3.对列入计划解决和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要求承办单位进行跟踪复查,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并向建议者反馈最新情况。

接到承办任务后,各承办单位都能按照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细致地开展办理工作,把做好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三)突出办理重点,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在本次“两会”闭幕后,区政府领导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将代表所提建议进行分类、综合、归纳,对代表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代表所提建议进行高规格交办。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既反映了群众的心声和愿望,又反映出我区在各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这次会议代表所提出的24件建议,其中有不少为要求加快完善交通、教育、水利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何杰昌代表提出的第002号建议关于解决群众占道影响交通的建议,该建议的承办单位云安区石城镇政府在接到承办任务后,石城镇非常重视,迅速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调查研究,落实办理措施和明确办理职责。石城镇政府结合石城镇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到石城镇高岭村委至红山村委之间现场查看群众占道堆放杂物影响交通的问题,并进行定期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治工作的难点,对乱堆放杂物的行为实行规劝和管理,排查上述现象。在传统节日期间,安排镇干部和村干部到交通易堵塞点进行交通指导,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确保村居道路的安全和畅通。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群众乱占道堆放杂物影响交通的问题,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的同时也得到了何杰昌代表的认可。

其中,为解决简木荣代表提出的第008号建议所提问题《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小学多媒体技术教师培训的建议》,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如何落实代表的建议,对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分工和部署。目前,区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与教仪站)正在研究对全区中小学教师教学信息应用能力进行全员培训提升,该工作拟于2015年铺开,并将其作为2015年教师的专业课培训任务(42学时)。通过该培训,将进一步提高我区教师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的能力。区教育局对落实建议采取的得力可行的措施,得到了陈金保代表“满意”的答复意见和群众的好评。

(四)健全办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

    在办理工作中,我们在总结往年办理建议的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了建议承办的工作质量。                                

    1.建立建议办理全程跟踪制度。针对往年有的承办单位不重视、办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主要通过以下方面进行完善:(1)明确落实建议承办单位。每一件建议的具体情况均经各分管副区长审阅、确认,在征求归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再落实具体承办部门;(2)明确建议办理的职责。实现专人办理,领导负责制。在分派办理建议之初,即要求承办单位明确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联系人,做到权责分明,提高建议的办理效率;(3)规范承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书面答复的格式。既要求承办单位必须按照《关于做好云安县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和政协云安县五届四次会议提案(来信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格式书面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又要求承办单位答复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围绕代表的建议进行全面的答复;(4)跟踪调查代表满意度情况。要求议案办理后有代表的反馈意见。承办单位须在办理后要当面征求代表的意见,争取代表的满意和理解。这样,建议办理工作程序一目了然,有利于实现议案办理的质量管理和目标管理。

2.建立建议办理网上公开制度,实行办理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往年有的承办部门闭门办案、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我们实行了建议办理情况上网,在云安政务网上,我们开辟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栏,对建议办理情况全部公开,既加大了宣传、扩大了影响,又加强了社会监督,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3.推行建议办理“先面商、后答复”制度。要求各承办单位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以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和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一年来,在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的工作中,承办单位基本上做到了能解决的尽快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作出分期解决的规划。对于缺乏相关政策支持或客观条件尚未成就的建议,承办单位与代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解释,求得了代表的了解和理解,广大代表普遍感到比较满意。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建议

我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的办理结果,总的来说,大部分答复是令代表满意的,但在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个别单位领导对承办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成立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领导小组,造成超时办理,超时答复;二是个别单位没有按照《关于做好云安县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和政协云安县五届四次会议提案(来信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代表的反馈意见及时送区人大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三是有些书面答复过于粗糙、简单,格式也不规范。这些存在的问题都有待今后加以解决。

今后,我们将从依法行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出发,认真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创新相关办理制度,确保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每一件人大代表的建议,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理工作的程序,落实责任制,提高建议的办理效率和效果;三是在办理建议工作中,继续推行“先面商、后答复”制度,首先倾听代表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再进行答复,从而提高办理的质量;四是做好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实事求是地解决代表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强化检查,跟踪落实,提高建议的解决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

 

 

 

 

 

 

 

 

 

 

 

 

 

 

附: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的具体情况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0件,占总数83.33%

1.002号:何杰昌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群众占道影响交通的建议》,已解决。

2.003号:何杰昌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已解决。

3.004号:何南周代表提出的《关于避免猪舍对石城腐竹街污染的建议》,已解决。

4.006号:黎炳林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盛镇中心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员配备问题的建议》,已解决。

5.007号:罗桂友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中心小学校医配备问题的建议》,已解决。

6.008号:陈金保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农村小学多媒体技术教师培训的建议》,已解决。

7.009号:罗剑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县中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的建议》,已解决。

8.010号:李锦新代表提出的《关于石城镇东风村委东风大道硬底化的建议》,基本解决。

9.011号:冯娇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道路维修经费的建议》,已解决。

10.012号:罗亚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江罗高速大窝出口段至围仔村委改建一条约三公里道路的建议》,已解决。

11.013号:谢钅监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的建议(议案转建议)》,已解决。

12.014号:吴泽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维修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已解决。

13.015号:练荣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山区小水利设施维护资金投入的建议(议案转建议)》,已解决。

14.016号:冯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的建议》,已解决。

15.019号:曾饰辉代表提出的《关于搞好高龙村委、石围村电网改造的建议》,已解决。2021

16.020号:何杰昌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红山坳背村电力线路电压不足问题的建议》,已解决。

17.021号:伍洁丽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公务员、教师等公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建议》,已解决。

18.022号:李石茂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退休待遇的议案(议案转建议)》,已解决。

19.023号:盘新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对精神病患者救助、安置的建议》,已解决。

20.024号:廖伟雄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基础设施招标工程质量监管的建议》,基本解决。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4件,占总数的16.67%

 

21.001号:梁光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规划建设白石(敬老院)至500千伏云浮变电站公路的建议》,正在争取建设资金尽快到位,并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22.005号:刘东升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学校保安员配备问题的建议》,正在协调相关学校,开展研究,积极解决。

23.017号:温木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建议》,正在按有关规定从加大宣传、利用好财政经费,并进一步加强社会资金的筹措,更好地解决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问题。

24.018号:陈庚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力度的建议》,正在按有关规定从加大宣传、将财政经费和社会资金筹措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农村垃圾的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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