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3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的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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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县“一府两院”及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扎实工作,积极办理好县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涌现出一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严肃认真,工作积极,办理质量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今后的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承办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白石镇人民政府等3个先进单位和陈醒宗等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承办工作做得更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建设美丽幸福新云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2013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云安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2013年度承办县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个):
白石镇人民政府
石城镇人民政府
县广播电视台
二、先进个人(5名):
陈醒宗(县保密局)
李 剑(县公安局)
严勇忠(六都镇政府)
陈荣生(县交通局)
温振明(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