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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 : 2014-01-28 00:00
来源 : 云安县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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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的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4年1月26云安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3年,我县“一府两院”及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扎实工作,积极办理好县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涌现出一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严肃认真,工作积极,办理质量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今后的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承办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白石镇人民政府等3个先进单位和陈醒宗等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承办工作做得更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建设美丽幸福新云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2013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云安县人大常委会

           2014126

 

 

 

 

 

 

 

 

 

 

 

 

 

附件:

 

2013年度承办县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个):

  白石镇人民政府

  石城镇人民政府

  县广播电视台

 

  二、先进个人(5名):

  陈醒宗(县保密局)

  李  剑(县公安局)

  严勇忠(六都镇政府)

  陈荣生(县交通局)

  温振明(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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